辖区范围内开业税务登记 ㈠申报材料 1、凡具备地方税纳税义务的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⑴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 ⑵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⑶银行帐号证明 ⑷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的证件及复印件 ⑸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⑹场地经营证明
2、凡具备地方税纳税义务的个体工商业户提供的以下资料: ⑴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开业证件或复印件 ⑵业主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业主近期免冠照片3张 ⑷生产经营地房产证或租房全合同及复印件
3、凡具有地方税纳税义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分支机构,除应提供上述第1条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⑴验资报告 ⑵外经委批文及证书 ⑶总机构董事会决议或委托书 ⑷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⑸注册地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㈡审批流程:受理→填表→审核→发证
㈢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㈣收费标准:工本费40元/证 (国家计委计价费[98]10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