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7年8月18日高安市选聘(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原《高安市公开选聘(调)教师实施方案》公告中关于第二批面向社会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选聘(调)农村初中、小学及城南、城北幼儿园教师的有关规定作如下明确: 1. 关于确定面试、体检人员名单的问题。原公告规定“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分学科按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体检人员名单”,现明确为“根据文化考试成绩,按学校(用人单位)、分学科以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体检人员名单”。 2. 关于录用问题。原公告规定“经面试、体检合格者,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名单,再按志愿进行调剂”,现明确为“经面试、体检合格者,按学校(用人单位)、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名单”。 特此公告 高安市选聘(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七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