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农工字[2007] 8 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华林山风景名胜区党委、管委会,农口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委农工部《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评比表彰办法>的通知》(赣农字[2007]138号)要求及宜春市有关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2007年度接受上级表彰专业大户等奖项的推荐工作,确保我市有一批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在省市受到表彰,以弘扬先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比内容 1、优秀农业龙头企业。全省表彰20个,主要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销售收入增幅、上缴税收、上缴税收增幅、直接带动农户数、年新增直接带动农户增幅。 2、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省表彰20个,主要看经工商部门登记及规范化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总收入、年可分配盈余、带动农户数、二次返利占可分配盈余的比重。 3、专业大户。全省表彰70个,其中种粮大户10个、高效经济作物种植大户10个、畜牧养殖大户10个、水产养殖大户10个、农产品运销大户10个、造林大户10个、农机大户10个。种养大户主要看种养面积(或数量)、产量和效益(年产值、年纯收入)、运销大户主要看农产品运销种类、数量和效益(年产值、年纯收入),农机大户主要看农机总动力、农机具数量、农机作业面积和年农机作业收入。 二、申报程序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农口相关部门根据奖项设置和评比内容,各自选择有竞争力的专业大户、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形成文字材料向市委农工部(农办)推荐,由市委农工部(农办)组织有关部门考核筛选,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核,再报上级部门审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推荐参加全省表彰的人员,都以文字材料形式申报,材料包括:①典型材料(1500字左右);②填写申报统计表(附后);③表格经乡镇或推荐单位盖章。 四、请各乡镇(街道、景区)和农口相关单位将推荐申报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市委农工部(农办)(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五楼),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共高安市委 农 工 部 高安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