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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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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8-7-3 ]
为贯彻落实宜春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切实搞好我办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加强政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部门、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办公室为目标,坚持纠建并举,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建立健全政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平安高安,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赶超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乡镇政府(街办、景区管委会)办公室是否作为今年的评议对象,由高安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确定。
三、评议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工作,认真组织对办公室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台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办公室建设。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市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甘立新
副组长:谢晓珍 郜开佳 熊慧华 汤志平
付志军
成 员:刘群芳 陈辉兵 陈宜男 陈爱科
聂李逵 闻毅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谢晓珍(兼)
副 主 任:刘群芳 陈辉兵
工作人员:闻毅光 王宝川
联 络 员:闻毅光
五、方法步骤
按照宜春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办的民主评议政风工作自6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月下旬)
在6月底前,制定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动员大会,具体日程安排为:
6月20日—21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拿出初步方案;
6月22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确定方案;
6月23日,召开全办人员动员大会,具体部署我办的民主评议政风工作;
6月24日,向宜春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高安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上报我办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
2、开展自查,征求意见(6月下旬至7月31日)
对内开展自查,对外征求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6月30日以前,全办所有工作人员要围绕宜春市政府办反馈给我办的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工作中收集的对高安市政府办公室的意见和建议(11条),“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十要十不”行为规范以及今年我办开展的素质建设年活动四个方面查摆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在此基础上,各股、室、队要形成本股、室、队的自查材料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上旬,向宜春市政府办和所有服务对象发出征求意见函。
7月中旬,由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各自联线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办公室及办公室工作人员意见、建议;
7月下旬由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分片召开乡镇(街办、景区)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征求对办公室及办公室工作人员意见、建议;
7月31日以前,对通过各种途径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自查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向本办内设机构和所有工作人员反馈,以便评议整改。
3、分析评议,督促整改(8月1日—8月31日)
对前一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8月上旬,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属本办并且确实存在的问题,列入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群众不了解情况所致属于政府层面或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问题,用恰当的方式向意见人作出解释说明,同时向高安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属于反映政府其他部门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往有关单位并跟踪督促落实。
8月中旬,对属于本办并且确实存在的问题,召开分析评议会。要求每位同志都必须发言,先对自身存在问题,后对本股室队存在问题,再对办公室存在问题依次进行评析。
8月下旬,对属于本办并且确实存在的问题,根据原因分析情况,针对性地制定具体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问题的时限、措施要求和责任领导、责任股室队。
4、整改提高,建章立制(9月1日至30日)
9月上旬,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宜春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高安市民主评议政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中旬,对收集的意见、建议,根据整改情况,从制度方面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机制和完善管理。
9月下旬,对前一阶段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后续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发现遗留问题及时补课纠正。
5、精心组织,积极迎检(7月上旬至10月下旬)
一是接受群众满意度调查。积极配合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和宜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设工作,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做好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基础性工作。
二是接受交叉检查评估。对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情况,特别是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所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所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08年本办自查自纠中所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积极迎接宜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高安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10月份的交叉检查评估,力争取得好成绩。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全办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坚决克服“三种想法”,强化“三种意识”:即克服“走走过场”的想法,强化政治意识;克服“与已无关”的想法,强化责任意识;克服“自我满足”的想法,强化危机意识,确保评议工作真正取得预期效果。
2、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把民主评议政风工作与开展“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我办前一阶段已经开始的素质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切实提高为政府领导、为部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效率及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政风评议和日常工作两兼顾、相促进,坚持边评边改,注重实际效果,把整改贯穿到评议活动的始终。
3、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要加强与宜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宜春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安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统计部门的联络和沟通,取得各评议部门和机构对我办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我办的评议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4、严明纪律,创优争先。提倡、鼓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人进行讽刺、挖苦甚至报复,严禁其他任何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言行。任何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有关政纪规定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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