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近日,高安市印发了《高安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办法》明确考核内容,细化制定了《高安市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和《高安市市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采取查阅资料、检查现场等方式,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基础保障、安全监管、风险防控、专项整治、事故防控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由高安市安委办牵头,从应急、交通、住建、市监、城管、消防等11个单位抽调20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考核组,每2个月对该市31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场、库)以及16个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同时明确,考核对象凡是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列为重点管理单位,一律列入每次评比后五名;符合挂牌警告情形的,一律列为挂牌警告对象,力争实现2022年安全生产“双下降、一杜绝、一减少”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