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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2024年)(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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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高安市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三区三线”衔接方案》、《高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等编制《高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2024年)》。

二、基本情况

(一)区域位置

本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9个区片,涉及筠阳街办,瑞州街办,上湖乡,祥符镇,新街镇,杨圩镇,太阳镇,相城镇,蓝坊镇,黄沙岗镇,荷岭镇,独城镇,大城镇,村前镇,八景镇等15个乡镇。

(二)开发范围

本方案涉及筠阳街办左桥村,瑞州街办凤凰村、连锦村、南浦村,上湖乡珠湖村,祥符镇西湖村、竹龙村,新街镇新街村,杨圩镇杨圩村,太阳镇太阳村、西阳村,相城镇石梅村,蓝坊镇蓝坊村,黄沙岗镇黄沙村,荷岭镇三马岗居委会,独城镇横江村、景东村、力山村,大城镇赤土村、大城村、邓坊村、官庄村、仪凤村,村前镇雷峰村、村前镇养殖场,八景镇上保村等15个乡镇等26个村(场)。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48.5385公顷,拟征收土地85.8126公顷,其中农用地42.7877公顷(含耕地11.3596公顷),建设用地42.3814公顷,未利用地0.643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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