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法治工作总结的报告

时间: 2025-01-06 10:00 来源: 高安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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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部署和安排,认真落实法治宣传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医保法治宣传教育,为医保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认真学法

(一)强化对医保法治建设的领导。我局党组始终坚持将医保法治建设摆在医保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医保法治工作的政治性,积极研究部署医保改革与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二)注重法治教育,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强化全局学法普法氛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章学习纳入干部职工、班子学习内容,将法治学习作为干部职工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讲座、培训、网络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医保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局法治建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局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普法工作职责分工,推进立法进度,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医保法治建设同医保业务工作实现高度融合,为深化改革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一)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医保执法责任制,每年认真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无证执法和执法主体资格不符的执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一是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与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年度医疗服务协议,2024年度我局与505家定点医疗机构、165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年度医疗服务协议,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二是针对特困供养人员就医规范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我局于2024年2月、3月对宜春市医保局下发的疑点数据267条,涉及我市10家医疗机构特困供养人员是否实行分级诊疗、是否规范治疗以及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共查处违规金额39.5695万元,于2024年5月全部予以追回;三是全面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根据宜春市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我局于2024年5月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追回违规基金144.7475万元,并要求所有机构对自查的违规问题立行立改;四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宜春市2024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截至11月,我局已完成对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现场检查,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出了相应的处理。截至11月,我局共做出行政处罚27件,共追回违规款391.78万元,行政处罚款595.87万元。五是开展民营精神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清查整治工作,我局根据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开展全省民营精神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清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辖区内三家民营精神病医院对照省纪委监委督导组发现违规行为及典型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三家民营精神病医院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六是对国家局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核查,根据国家局下发的限性别用药、限儿童用药、超常住院、定点零售药店药师相关信息异常等线索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将核查结果进行分门别类的汇总,形成核查报告。并且在国家局下发的疑点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举一反三,将同类情况、同类问题一并处理。

(三)推进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规则,依法答复申请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推行执法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办好政策法规专栏,公布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科学普及,全民守法

(一)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落实全局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制度,制定了医保局2024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制定法律学习计划和内容,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全年安排机关全体干部集体学法20多次。

(二)开展医保系统普法宣传。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自律意识和规范管理,以4月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在辖区内所有定点医院、药店的LED屏、宣传栏,常态化投放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标语,提升公众对医保基金的认识,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宣传;每年9至11月集中缴费期,通过为参保群众答疑医保政策、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提高全社会对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积极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氛围。

(三)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集中考试。我局每个月被宜春抽到需参加法治教育网线上考试的人员都积极参加考试并且考前勤加练习题目,做好考试准备,全局干部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0%。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法治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科室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够积极主动,法治建设工作在不同科室之间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需要,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够广,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

(四)行政执法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力度还不够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均衡发展。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均衡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今后将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今后将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执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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