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营商环境网格员服务经营主体咨询营商环境各方面问题,破解营商环境问题“咨询无门”的情况,根据《宜春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网格化服务经营主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宜营商组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拟于近期组建全市营商环境咨询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推荐。市直有关单位要就此次推荐工作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推荐职能,从本单位涉及服务经营主体的业务科室(包含法律咨询、安全环保、农林水利、工业建设、商金服务、科教文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产要素、政务服务等方面)中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有解答耐心的业务骨干作为本单位咨询库成员代表,人员数量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二、认真履行职能。咨询库成员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解答涉及本单位主管业务、惠企政策等方面问题,适时对网格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宣传培训。咨询库成员信息将通过赣政通应用“高安市网格化服务平台”向网格员进行内部公开,方便网格员沟通咨询,保障网格化服务经营主体工作。
三、按时报送名单。请市直有关单位于7月27日前完成咨询库成员推荐工作,并报送《高安市营商环境咨询库成员信息表》至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后期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反馈,配合做好营商环境咨询库的动态管理。
联系电话:0795-5210169
邮箱:gaysb302@163.com
高安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