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关于奖励举报涉非法集资活动线索的通告
为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自即日起,高安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广大人民群众有奖征集涉非法集资活动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及奖励标准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将按照《高安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高府办发〔2018〕16号)给予举报人500至20000元奖励。
二、非法集资常见行为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见面、电话、书信、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我市涉非法集资线索举报联系方式:
高安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高安市金融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795-5215110;通讯地址:高安市行政中心345办公室,邮政编码:330800;
高安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或0795-5223389;通讯地址:高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邮政编码:330800;
线上举报:可通过高安市金融服务中心邮箱gajrfwzx@163.com提交举报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线索已进入行政处理或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进入起诉、审判、执行等司法环节的刑事案件,不在线索征集范围内。
(二)所有举报线索应为本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暂未发现且有管辖权的线索,需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等简要情况,以及嫌疑人的姓名(绰号)或公司名称、住址或地址、证据等情况。
(三)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真实性负责,严禁举报人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炒作线索相关内容,对伪造、夸大事实骗领奖金或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保密措施
高安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实名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对未经举报人同意,擅自泄露其个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恶意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高安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