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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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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政府及其部门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分配、地方政府债务、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权,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财政。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瑞阳东区瑞祥路高安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955212381

主动公开落实有力。是切实加强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累计在局网站发布信息12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54条。

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2019年,我局新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我局实行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科室提供相关答复材料,统一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健全。高安市财政局建立健全了“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多人复审、逐级把关”的政府信息管理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及时准确发布权威资讯。对动态信息、财政工作、财政政策等重点信息,严把政策关、文字关、数字关,敏感事项反复与有关单位、科室沟通确认。

监督保障常抓不懈。一是根据《高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我局办公室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定期通报全市财政信息工作情况,及时传导压力,增强局各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将局网站信息采用情况纳入室工作综合考核和乡镇财政工作综合考核,不断增强约束力。二是根据预决算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由我局预算、国库分别牵头对各乡镇(园区)政府预决算公开和市直各部门预决算公开进行指导,围绕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方面开展了抽查检查,督促各乡镇(园区)、市直各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1

1

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141716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我局及财政工作的认识程度,提升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不够广,对有些下达专项资金的信息,是否应公开把握不准;二是对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督导不够,个别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格式不够规范,等。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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