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高安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5212381,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271篇。其中决策公开36条、执行公开25条、管理公开194条、服务公开1条、六稳六保7条、监督检查8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0条,未出现行政复议,未出现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高安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和《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对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信息实行三审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平台建设,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持续完善更新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将责任目录做了进一步分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任务,严肃公开纪律。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时组织经办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推诿、信息发布不及时等现象。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自查工作要求,对测评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通过信息公开网发布整改报告。

三是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以规范高效准确的公开工作促进业务工作提升。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认真落实《高安市财政局预算信息公开制度》、《高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高安市财政局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虽有所改进,但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解读公开内容与形式不丰富。三是部分栏目信息发还不够及时,公开渠道较少,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加强业务培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