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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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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高安高新园区管委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gaoan.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邹凤联系(地址: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电话:5266831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高新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 年,高新园区公开政务信息65条,机关简介1条,其中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各1条;其中政务动态58条;财政信息4条及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依据《条例》等高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高新园区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善了《高安高新园区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高新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目前未收到要求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规范化管理,基地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宣传服务窗口”,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办、站、所、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确保每条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迅速、有效。不断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快了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平台建设

2020 年,高新园区采取多种方式对外宣传推介形象,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依托高安市人民政府网、《宜春日报》、高安高新技术园区官网,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信息综合平台等对外发声,让更多的企业,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我们的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高新园区管委会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 年,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结合以上不足,园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三是加大培训,提升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报下载 高新园区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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