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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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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要求,由高安高新园区管委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www.gaoan.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朱煌 联系(地址: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电话:5266831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园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不断推动园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高新园区共发布56条公开信息。比较全面及时地更新了园区年度工作动态。决策公开板块16条:政策文件2条;政策解读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其中,意见征集2条,意见反馈2条,草案全文2条,背景介绍2条;会议公开4条。执行公开板块6条;其中,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2条,决策部署落实2条,规划计划2条。管理公开板块29条:其中,主要领导人信息1条;机构职能1条,政务信息23条,人事信息1条;财务信息3条。六稳六保专项工作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园区依据《条例》等高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批、答复等环节流转程序,明确办理时限、答复要求等。2023年,未收到要求公开的申请,无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概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新园区根据要求,及时准确更新各栏目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质量关口,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报送、发布等各环节把关负责制,由科室、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实行保密审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高新园区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对检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同时,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用好高品高安、五星党建平台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外发声,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园区相关信息,有效扩大了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知晓度,保障了公众权益。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健全了园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把关”的原则,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园区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公开的信息,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保证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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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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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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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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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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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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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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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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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尽管高新园区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业务人员不够稳定,更换频繁,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范围还不够广,内容还有待完善;三是政策解读水平还需提升,部分政策文件解读不够精准,形式单一、内容不突出。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增加业务人员数量,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指导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时、全面地做好高新园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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