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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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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高安市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政府D座8楼,电话:0795-5287124,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高安市司法局共发布政府信息公开81条,其中政务动态28条,社会公益事业与重点民生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13条,全流程发布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2条,并全部完成,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2条,决策部署落实2条,本单位政策解读文件3篇,财政预决算2条,人事信息4条,机构职能2条,领导信息2条,发展规划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高安市司法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健全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管理,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加强网站日常巡检,立时整改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栏目、修改错敏字、删除暗链错链,保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力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持续做好内容更新维护,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声,全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宣传阵地,确保各栏目板块信息公开及时、精准、全面,切实提升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和监管,主动做好错别字、错误表述、页面排版等内容筛查检查,及时修改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7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高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积极成效,对涉及司法行政信息、关系群众利益的资讯,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但也存在信息内容公开的全面性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不够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细化公开措施,拓展公开形式,并继续联动业务科室,依法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权威、及时的资讯,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高安市司法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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