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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文广新旅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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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高安市文广新旅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文广新旅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28栋,电话:5282552,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安市文广新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中,突出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做到让群众知晓、让群众监督、让群众参与,保证信息公开的透明度。2021年,我局共公开信息270余条。将涉及全局文化和旅游、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任务,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工作进度都向社会各界公布和通报;对会议决定事项、可以对外公开的各种政府文件都用文件的形式进行公开;对财务预算、决算公务费开支使用情况,各类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都予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文广新旅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安市文广新旅局加强公开平台信息管理,根据市政府网站普查机制,及时解决错链、失链、严重错别字等问题,发挥网站、新媒体的各自优势,做到信息及时权威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确定公开内容。围绕文广新旅系统工作实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工作、亮点工作、民生大事、公共服务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 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指导科室和单位加强重要信息的报送力度,信息公开突出行业特点;做好免费开放和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信息的公开与更新。重点围绕高安文旅项目创建、公共服务开展情况、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发挥网站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信息采集、发布和管理,体现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时效性、权威性和便捷性。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高安文旅”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声、回应关切、增强互动,不断磨练网上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此外我们还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全年在各大主流媒体上发布文旅相关新闻信息,大力拓展政务信息公开覆盖范围,起到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更新内容不够及时。今后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公开信息数量、质量、及时性,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调动各股室、二级单位的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开形式,我局还采用了微信公众号 “高安文旅”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拓宽便民、利民途径,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便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 高安市文广新旅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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