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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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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高安市环境保护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中国高安政府网(http://www.gaoan.gov.cn)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阳新区东区60栋,电话:0795—5297870,邮编:330800)。

一、基本情况概述

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总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夯实制度和基础建设。我局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要点》,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年内对本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扎实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重点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和整治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

(三)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1、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2、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全局今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其中,政府公开信息1条;概况信息1条;发展规划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06条,其中政务动态35条(含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突发公共事件3条),公告公示368条;财政预决算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情况没有。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信息没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目前我单位暂实行免费提供。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我局行政复议0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的是0件,被依法纠错的0件,其他情形的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公开方式不够规范;三是信息操作员兼职且变动频繁,导致工作衔接不到位;四是没有形成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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