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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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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5294599,邮编:330800)。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  主动公开

2023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54条,其中决策公开22条、执行公开19条、管理公开136条、服务公开1条、社会公益事业与重点民生领域42条、六稳六保4条、建议提案办理30条等。

(二)  依申请公开

根据新《条例》和我市依申请公开制度相关规定,教体局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收集与回复,申请指南及申请渠道均在平台发布,服务咨询电话保障接听、保障受理。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  政府信息管理

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及时做好相关栏目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对等栏目进行更新,确保公示信息及时有效。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逐项梳理公开内容,明确每一项公开内容的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目录、内容、网上栏目和信息进行完善、更新,保障公开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方便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五)  监督保障

我局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股室,由各分管领导初审,再报分管政务公开的领导审核,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或在工作中敷衍了事,不认真,不严谨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认识程度,提升了工作的透明度。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检查等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落实,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按照既定的工作有序进行。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高安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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