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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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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林业局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高安市林业局

高安市林业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对2018年度信息公开内容和不宜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了整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没有违反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现象发生。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

高安市林业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上级有关精神的通知,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高安市林业局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职责;并在高安林业局开设了LED电子显示屏,公开了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网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在网上一共发布68条政府信息;其中政务动态20条、公告公示39条,财政预决算6条,发展规划2条,政府信息公开1条。

四、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安市财政局关于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在高安市林业局公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一)预算收入情况2018年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73.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798.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2%;其他收入126.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3%;上年财政拨款结转4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二)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73.2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7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6.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26.6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74.7%;商品和服务支出203.6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4%。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87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住房保障支出5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三)经费拨款支出安排情况2018年市林业局经费拨款支出预算973.2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具体情况是:行政运行支出876.5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的90.1%;住房公积金支出55.4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的5.7%;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1.3万元,占经费拨款支出的4.2%。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说明2018年市林业局“三公”经费预算5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万元,上升25.5%。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2、公务接待费34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3、公务用车费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万元,上升92.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万元,上升92.3%,原因为下属站增加车辆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积极开展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的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局2018年度依法公开了油茶项目、天然林保护项目、长防林血防林项目、退耕还林项目、毛竹产业、森林抚育补贴、油茶产业及油茶产业扶贫资金发放的公示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本局无论何种形式的信息发布都是免费的,关于公众申请信息的答复我局目前按上级要求及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没有任何收费。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也是0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有时存在不及时性。部分信息产生后没有及时公开,直接影响公众查阅,使市民缺少对信息运行过程的了解和监督。

(二)改进情况。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个股室、下属单位,并安排专人负责采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及时将股室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重大活动等信息在网站公开,同时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公开。对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涉及林业的信息及时公开。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认真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同时,进一步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力度,使我局的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全面、公开、透明,更加满足于林农、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的需求。

          

高安市林业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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