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林业局人秘股联系(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庆丰路,电话:0795-5212361,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安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高安市推进政务公开及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了政务公开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推进会,力争公开面达到100%,确保政务公开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要求各股室(站、办、队)及局属单位对应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明确信息公开负责人,负责全局网站日常更新管理工作,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通报、督办,全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要求不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并责令整改,明确整改期限。同时,按照新《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网络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在网上一共发布123条政府信息;其中领导信息5条、政务动态47条、公告公示59条,财政预决算7条,发展规划2条。
(三)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安市财政局关于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在高安市林业局公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020年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6.9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952.11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6.02%;其他收入2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53%;上级补助收入126.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1.45。2020年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06.915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89.9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4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9.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0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4.8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4%,包括其他项目支出类1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905.1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77%;行政单位离退休82.8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5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9%;住房公积金50.4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6%。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49.544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7.71%;商品和服务支出106.494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078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7.14%;其他资本性支出154.8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3.98%,项目支出17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55%。2020年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2.11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86.02%,具体情况是:行政运行750.3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8.81%;行政单位离退休82.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6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5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19%;住房公积金50.4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2%。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积极开展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的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局2020年度依法公开了油茶项目、天然林保护项目、长防林血防林项目、退耕还林项目、毛竹产业、森林抚育补贴、油茶产业及油茶产业扶贫资金发放的公示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本局无论何种形式的信息发布都是免费的,关于公众申请信息的答复我局目前按上级要求及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没有任何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2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也是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0 | 105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9 | 0 | 7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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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群众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努力,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还应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全;三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差距。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今后信息公开工作中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重点: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调动各股室站办队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压实工作责任,设立奖励制度,以制度为约束力、以奖励为吸引力,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坚决杜绝推一步走一步的情况发生。
二是开拓信息公开方式。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开形式,探索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拓宽便民、利民途径,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便民性。
三是强业务学习,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从源头上确保公开信息数量、质量、及时性,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等问题。同时,不断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除了政府门户网站外,我局还采用了公众号、室外公开栏、简报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对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实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申请、登记、审查、答复等程序进行办理,对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