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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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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高安市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林业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5212361)。

(一)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市林业局主动公开信息共98条,主要是机构简介、政务信息、财政信息、规划计划、行政执法、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可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我单位主动公开的2023年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导致行政复议的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始终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站、办、队)负责人为成员,人秘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林政股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形成领导机构健全、各项政府公示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始终能积极配合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造升级工作,强化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做好了平台的维护、梳理问题并进行整改和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林业工作特点,分解细化任务,责任明确到各部门,落实公开责任,强化公开实效。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明确“谁提供,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同时,注重加强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涉密、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8.0694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增强规范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高安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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