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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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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优服务,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人社局联系(地址:高安市瑞阳东区1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95-5222672,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人社领域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

通过高安市门户网站公开我局统一权力清单,公示办事项目、条件、办理流程、期限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主动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5条,相关政策解读5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共办理议、提案5起,均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突出信息安全。把信息安全检查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定期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发布准确、真实。二是突出整改成效。根据市信息公开中心定期通报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三是突出审核前置。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维护工作,规范信息发布的格式和内容,坚持定期发布信息,突出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情况。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尤其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正、及时发布。全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以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二是社会评议情况。我局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和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了意见和建议。

三是责任追究情况。我局2021年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四是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热点问题、人社重点领域等方面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提升信息的知晓率。建立健全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流程。着眼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做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签署、同步部署,积极推进政策解读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81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有待加强。

为此,我局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职责,丰富公开内容,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定期对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对于不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或不及时更新的要进行及时整改。明确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作为考核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与全局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对思想上不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滞后的提出通报批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报下载:高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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