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市场监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场监管局联系(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253路,电话:5282382,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 年,我局重新梳理了主动公开服务事项,公开信息总数为124条。主要是机关简介、发展规划、工作动态、重点领域、财政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可通过高安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我单位主动公开的2020年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已按要求以电子邮箱的方式回复给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审核、检查和指导本局的信息梳理以及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抓的工作格局。
(四)平台建设
市场监管局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了网站公开平台、单位电话、现场受理三种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
(五)监督保障
结合工作实际,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新条例的理解和应用,提升公开意识,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744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597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0 |
692 |
行政强制 |
2 |
0 |
1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 |
1886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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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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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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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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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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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水平还有待提高,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今后将加以改进,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不存在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故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年报下载: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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