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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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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市场监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场监管局联系(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253号,电话:5282382,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2024高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积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信息日常发布机制,全年通过高安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信224条。其中,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4条,涵盖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多类信息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0条。积极组织政府公开日活动让市民代表们对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全年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进一步修订完善《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获取方式和途径等进一步明确,确保渠道畅通。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在线申请3件,信函申请14件。从答复情况看,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7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0,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以上依申请公开均按照规定时限和流程予以答复,做到答复及时准确规范。

)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并实施《2024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要求、统一管理,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各科室确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落实责任,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施行科室负责人、信息公开负责人、机要保密负责人、分管局领导重把关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场监管局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了网站公开平台、单位电话、现场受理三种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

)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4高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组织开展信息发布工作培训,通过督查督办、电话调度等形式,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调度检查,实现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一盘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7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涉及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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