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高安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高安市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水利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528796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今年,市水利局主动公开信息共201条,主要是机构简介、政务信息、财政信息、规划计划、行政执法、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可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我单位主动公开的2021年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办结,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导致行政复议的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形成了领导有力、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造升级工作,强化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做好了平台的维护、梳理和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分解细化任务,责任明确到各股室,落实公开责任,强化公开实效。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明确“谁提供,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同时,注重加强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涉密、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有一些问题,一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公开方式不够创新,图解、视频等新媒体宣传能力还不够,可读性、感染力不够强。三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不够,部分栏目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把信息审核关,同时定期查看已公开的信息,查缺补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的学习,不断完善我局的解读模式,提高解读水平,认真做好解读工作。三是认真履职、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 高安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