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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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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高安市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水利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528796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把保障群众知情权作为工作出发点,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主动公开

今年,市水利局主动公开信息共185条,主要是政务信息、财政信息、规划计划、行政执法、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可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我单位主动公开的2023年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同时,严格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涉密、不泄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定期在栏目发布相关信息,做好了平台的维护、梳理和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

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人员负责管理平台;细化工作清单,各股室结合工作内容提供信息;形成了领导有力、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完整性、多样性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水利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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