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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城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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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城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城管局联系(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碧落路218号,电话:0795-5283405,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照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凝聚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社会共识。

(一)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08条。法定内容主动公开7条,决策公开12条,执行公开19条,管理公开48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21件。

1、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凡经过局常务会议审定的规范性文件,属全文公开的,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

2、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网上信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积极吸取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意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0年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21件。及时分解任务,严格分办、承办、督办、审核、签发等程序,并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在各业务科室的共同努力下,全部建议提案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办理任务,并进行了公开,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监督。2020年,我局利用网络平台扎实做好网上信访工作,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依理、合法地表达合理诉求,全年共收到网上信访12条并逐件进行了回复。

3. 强化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进度公开。对于市民关切的园林绿化、污水管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路灯管护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

4、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城管局在最大程度地面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扎实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保密意识,科学把握保密审查的范围、内容和基本原则,既防止了不当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知情权,又防止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对所有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文件和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所有信息均进行电子备份,以备查验。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情况统计,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纸质信件申请,无互联网申请。

(三)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高安市城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公开工作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城管系统公开工作。优化制度机制,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制修订内部相关制度文件,明确机关各部门公开职责、不断优化公开流程,不断推进城管系统公开水平。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发布政府信息。同时,创新推动宣传舆论主阵地,不断出优出新。与高安市广播电视台开办了《我是城管》电视栏目,共播放36期,上级媒体转播多次,央视3次,省台8次,省文明网8次,学习强国1次,中国新闻社、求是网各1次。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大城管格局,不断扩大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33

33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35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0

128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42

34533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在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有待强化。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上,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领域重要政策、重点信息的解读工作。二是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积极拓展本局政务信息传递手段,强化信息发布时效性和政策解读多样性,实时发布涉及市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主动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三是信息公开考核监督和反馈机制有待提升。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建立更加畅通的反馈通道,多渠道的征求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报下载: 高安市城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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