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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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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和格式,由市城市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城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碧落路218号,电话:5283405,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高安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相关文件指导要求,特别是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城管局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力争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标准化、规范化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4年底,我局主动公开各类工作信息156条。并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坚持以主动公开为立足点服务群众,加强与各类多媒体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高安市城市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研究制定市城管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同时,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政务新媒体管理流程,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度,我局坚持以政务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下我局运维的网页和政务新媒体信息进行了排查梳理,对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工作提示,及时完成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网站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常态化监管,确保公开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市城管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常态化监管,将其纳入机关各处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进行全局通报。同时,强化上网信息三级审核工作,确保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的每篇信息进行安全保密审核,做到信息上网必登记,登记必审核,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安全防护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7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完善,但在政务信息更新、内容和形式规范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2025年,结合本局职能和工作实际,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公开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各项内容。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工作政策学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高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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