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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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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审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审计局联系(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瑞祥苑65号,电话:0795-5282276,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安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一名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按要求进行实时更新。

2.加强项目审计结果公开。我局通过在政府信息网上审计公开栏目,公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财政预决算等情况,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更加公开透明,及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3.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员严格遵循《条例》中的要求操作,对信息公开的流程及各项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局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根据工作需要,年初按照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了失效文件1份。

(四)平台建设

2020年,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及时将审计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上,我局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条例,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本单位制发的)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3.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护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还存在审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广泛、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努力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对审计工作职能、规划、重点和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进行梳理,及时增加新的公开内容。二是对年度审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审计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及时予以更新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 高安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安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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