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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发改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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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发改委 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 高安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等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高安市发改委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对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总结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 2017 年1月1日---- 2017 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联系电话:0795-5287673 5212577

一、概述

我委按照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把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整合到窗口,成立了由副主任雷娟同志任组长的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蓝伟、朱桂花同志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和《办法》等高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委及时完善了《高安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7 年,我委主要 公开预决算信息 、批复文件等,对 发改委 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 两大类信息 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 5 条;二是 固定资产投资、社会发展事业、交通能源、产业投资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农村事业等各类 立项 信息 496 条( 其中包括项目基本信息 234 项目建议书批复结果信息 191 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结果信息 4 条、项目核准信息 8 、初步设计方案31个; 节能评估审查批复信息28条 )。

2017 年,我委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 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办法》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掌握还不够好, 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及时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网上填报内容不够充实 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委将按照《条例》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完善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网上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委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大家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氛围。

二是务必及时、主动做好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对照 2017 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相关规定,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评得分为10分。

                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1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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