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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统计局2018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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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统计局2018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高安市统计局办公室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中国高安政府网(http://www.gaoan.gov.cn)公布。联系人:邱海龙、涂军,联系电话:0795-5212930,电子信箱:1290700658@qq.com。年报电子版可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an.gov.cn)下载。

  一、基本情况概述

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总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夯实制度和基础建设。我局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要点》,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明确一位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年内对本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好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涉密部门除外),“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2、推进统计信息公开。每月、每季度及时将《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等统计信息及时发布,做好统计信息咨询和数据解读,当好党委政府、社会大众的“信息窗”、“参谋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全市今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6条,财经信息1条,统计数据3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运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信、高品高安发布信息,及时发布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和统计信息,扩大发布信息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一)全年,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信息没有。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今年,我市行政复议0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的是0件,被依法纠错的0件,其他情形的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主要原因是统计数据逐级公布存在滞后性;二是公开方式不够规范;三是信息操作员变动频繁,导致工作衔接不到位。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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