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阳新区大观苑2栋,电话:0795-5212595,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9条,其中政务动态26条,公示公告27条,财政预决算2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发展规划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股室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2、数字化管理。政府信息根据时间、对象和内容等分门别类及时录入,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
4、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将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零,相关数据已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平台建设
1、机关内跑。紧紧围绕“事项简、流程优、材料减、时间压、次数少、平台建”的特点,构建整合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事项的政务平台。 2、应急预案。通过移动互联网,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减少和控制事故扩大的重要手段。3、效能建设。推进机关转变职能,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规范工作秩序,健全规章制度,落地单位的业务规则,规范流程、高效运转。
(五)监督保障
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信息库,对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监督员进行动态管理。任期内每年组织1次考核,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对优秀监督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监督员及时批评教育,对缺额的监督员进行增补,以保证监督员工作力量。办公室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例会,通报情况,总结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和要求,安排部署下阶段监督活动。例会情况书面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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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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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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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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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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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778138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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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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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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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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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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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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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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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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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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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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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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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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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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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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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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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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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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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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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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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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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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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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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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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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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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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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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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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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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目前我局政务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各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信息的提供不够主动、积极;信息的质量不够高。改进情况:(1)继续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单位对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2)吃透相关政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3)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各股室要以任务分解表为基础,每月底统计各栏目信息发布的数量,检查栏目是否更新到位,列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转交至办公室备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