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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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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阳新区行政中心。电话:0795-5212559,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使命引领、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

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局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依法公开、讲求实效、拓展渠道,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助推“五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

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结合机关事务管理职能和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先审后发”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化、标准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94条,其中法定公开信息92条,包括决策公开信息26条、执行公开信息22条、管理公开信息42条和服务公开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机关事务管理局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和更新。

2、完善组织纪律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梳理和更新,妥善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流程、高效运转。深入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1、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立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全局人人关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努力保障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2、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的同时进行创新及找亮点,将群众所关心关注的信息,以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公开,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直以来坚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连续性、透明化,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对于政务公开工作深入理解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内容和形式缺乏亮点;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专、精的人员人数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创新,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并吃透相关政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高安市机关事务局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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