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供销社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高安市瑞阳东区62栋,电话:5212689,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供销社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9条,其中政务动态27条,公示公告25条,财政预决算2条,机构职能2条,领导信息1条,发展规划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信息公开。按照政府公开条例,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2、加大数字化管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凡是应公开的一律按照公开、透明、合法原则做到及时公开,公开数量较上年增长73.53%。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按照政府公开原则,严格审核公开程序,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部署、抓落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4、规范性文件清理。本单位无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多样化进行政务公开。供销社主要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经常通过单位的显示屏、宣传栏、张贴公告等进行公开。遇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信息,还会通过报纸、电视、发放宣传单、上门宣讲等多样化方式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2、专人负责,做好舆情监管。及时掌握舆论动向,回应舆论关注,做好网信工作,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抵制各类不良思想。
(五)监督保障
1、加大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作为高质量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专人负责,专岗专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抓好落实。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社会评议。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进行考核,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为不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献言献策。
3、做好监督反馈。不定期抽查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履职不力人员,追究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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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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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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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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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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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772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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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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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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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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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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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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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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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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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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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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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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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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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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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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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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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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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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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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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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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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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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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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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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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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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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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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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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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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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政务公开信息数量还不够多,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在政务公开工作上的特色亮点还不多,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任务,缺乏创新精神。
2、改进情况:加强信息报送力度,要求各股室每月报送不少于2篇信息;实行差异化考核制度,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表现亮眼的科室和个人实行加分制度,注重工作实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