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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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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我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安320国道与赤土坂北路交汇处市民中心D座6楼607室,电话:0795-5288868,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主动公开

2023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83条,其中决策公开14条、执行公开13条、管理公开42条、服务公开1条、社会公益事业与重点民生领域8条、六稳六保4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等

)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0件。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领导高度重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多样化进行政务公开。主要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

2.专人负责,做好舆情监管。及时掌握舆论动向,回应舆论关注,扎实做好网信工作,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抵制各类不良思想。

)监督保障

一是推进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公开工作专业规范,对局相关政务公开负责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政策把握能力,提高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人员培训次数少,业务水平需要不断提高。二是需要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

改进情况:一是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整体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认真核查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正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高安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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