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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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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要求,结合高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冷红萍联系(地址:高安市瑞阳东区应急管理局,电话:0795—5296188,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安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高安市应急管理局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加强部门对外网站建设,稳步推进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以公开、便民、及时、高效为基本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今年定期发布了工作动态、重点领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87条,方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相关动态,并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股室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二是数字化管理。政府信息根据时间、对象和内容等分门别类及时录入,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三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

四是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做好了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梳理和更新,深入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上,我局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条例,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发布意识有待加强、认识不够深。二是政务信息发布内容涉及面广、发布量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全面、不详细。

改进措施:(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全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充实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三)拓展形式。充分发挥高安市人民政府公开网、“高品高安”APP、微信小程序等政务信息公开载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文件下载: 高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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