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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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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编制的高安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 8 年1月1日起至201 8 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中国高安政府网(http://www.gaoan.gov.cn 公布。联系电话:0795-5282728,电子邮箱:0795-5282728@163.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总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的通知》( 赣府厅字 [201 8 ] 50 号)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作用。

(一)夯实制度和基础建设。 我局围绕深入贯彻落实《 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不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国土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年内对本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 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

  (二)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突出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公告发布、施工管理、合同履约、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性信息,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

  今年 主动公开 政务信息652 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89条,占29%;公告公示类信息 362 条,占 55.5 %;领导信息21 条,占 3.2 %;法规文件类信息21 条,占 3.2 %;发展规划类信息12 条,占 1.8 %;人事任免类信息6 条,占 0.9 %;表彰奖励类信息2 条,占 0.3 %;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8 条,占 2.8 %;执法依据类信息8条,占 1.2 %;执法动态类信息7 条,占 1.1 %; 公共服务类信息6 条,占 0.9 %。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公开方式不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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