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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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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概况

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总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 [2018]50 号)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 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夯实制度和基础建设。我镇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要点》,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年内对本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突出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实行 “ 阳光审批 ” ,逐步建立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2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好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涉密部门除外), “ 三公 ” 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 3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保障性住房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实行 “ 阳光征收 ” 。 4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公告发布、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5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高校招生 “ 阳光工程 ” ,做到高校招生信息 “ 十公开 ” 。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6 、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披露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有关事项,加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 7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重点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和整治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 8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知识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9 、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1 、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 2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性信息,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组织开展在线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 3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3 条,全文电子化率 100%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其中,概况信息 2 条,占 3.8  % ;发展规划类信息 2 条,占 3.8 % ;工作动态类信息 45 条,占 84.9  % ;财经信息 4 条,占 7.5 %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操作员变动频繁,导致工作衔接不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在今后工作中,我镇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夯实公开基础,打造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政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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