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建山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高安市建山镇工农大道72号,电话:0795-5652102,邮编:134426344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建山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建山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围绕市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以及“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江西政务服务网和相关职能部门网站等发布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以及投资核准事项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经营服务型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建山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工作中,结合贯彻落实新条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存档等12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并规定了接收移交、审理、调查办理等环节的办理时限。二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三是积极探索依申请公开新模式,借鉴枫桥模式经验,及时回应诉求,加大调解力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山镇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为抓手,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一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二是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进一步把好政府信息审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三是规范网站建设,强化网站操作管理。健全了政府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安全维护等制度体系。四是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在出台新的政策性文件同时,同步梳理已有同类政策并做好废止修改工作,保证政策措施的统一性。
(四)平台建设
2020年,建山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赣服通平台和赣政通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同时,健全了监督问责机制,制定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公开信息的监督。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测通报结合,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对日常发现的问题,点对点交给部门进行整改;对共性问题,每月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进行通报,要求各部门开展整改。三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公开水平,组织工作干部学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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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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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整体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增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法治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推进速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过程中工作落实稍显迟缓,对信息公开重视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量大,专项专人落实不了。基层工作任务重,各人员身兼多职,工作开展推进不了。三是对于政务公开没有人员深入了解。基层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认识度不够,对政务公开理解不够,导致工作开展不顺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年报下载: 建山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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