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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相城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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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相城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相城镇城府路9号,电话:0795-5492101,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相城镇主动公开信息115条,其中决策公开25条,包括履职依据12条、政府工作报告5条、其他会议4条、意见征集与反馈2条、决策制度与目录2条;执行公开10条,包括重大决策跟踪反馈肯执行效果评估4条、决策部署落实4条、规划计划2条;管理公开72条,包括主要领导信息3条、机构职能9条、政务动态38条、人事信息4条、乡镇预决算18条;结果公开1条,包括建议提案办理1条;“六稳六保”专项工作5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制定相城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专人负责,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查阅、咨询解读、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及时更新相城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实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线申请办理。2021年,我镇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公开条例,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予以公开。

按照政府公开原则,严格审核公开程序,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部署、抓落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规范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除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外,我镇注重加强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完善硬件设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查阅、咨询解读、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同时与政务服务结合,由专人负责积极引导群众使用,使政务公开专区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通过镇、村(居)的显示屏、宣传栏、张贴公告等进行公开。遇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信息,还会通过报纸、电视、发放宣传单、上门宣讲等多样化方式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五)监督保障

1.组织保障。成立相城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岗专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制度保障。制定相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相城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3、人员保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相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别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度、责任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及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三是由于乡镇事务繁杂,要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更新不够及时,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更新和公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2.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高安市相城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doc


 


高安市相城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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