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瑞州街道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为积极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及我街道工作实际,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公开模式创新为动力,多措并举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我街道迅速部署、加强统筹、狠抓落实。通过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展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优化工作流程,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务公开贯穿街道工作全流程、全生命、全链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瑞州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严格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2023〕4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在高安市政府办公室和高安市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领域,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工作创新
1、扩大基层决策开放参与
2024年,瑞州街道积极对表对标,全力推进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编制《瑞州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制度》《瑞州街道办事处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征集,群众代表参会、政务公开活动日等形式,聚焦民生实事、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向群众征求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加强政务公开政策举措落实
我街道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根据“需求导向、因地制宜、实用有效”的建设目标,基于街道实际,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体现特色,积极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目前已投入使用一个政务公开主题广场以及政务公开专区。规范建设政府线下信息公开专栏,高标准高要求高规格制作专属页面,对外主动公开街道创新工作情况。优化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运用便民中心大屏,滚动宣传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专区,办事服务咨询区,政策解读咨询区,便民服务事项等。印制《瑞州街道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宣传资料,向瑞州街道群众推介。多点开设政务公开专题宣传栏,政策超市、自助服务、二维码矩阵图等,让全街道群众办事“暖心、爽心、舒心”。
3、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瑞州街道根据最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确定优化思路。一是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将政策文件、机构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融入标准目录中,确保公开事项的全面性。二是针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简化,目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已编制完成并在网站公开。
4、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编制完成《瑞州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制度》《瑞州街道办事处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瑞州街道办事处政策解读工作制度》《瑞州街道办事处政策解读专员制度》《瑞州街道办事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瑞州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制度》《瑞州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制度》等制度,以制度规范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5、完善村(居)务公开
一是编制完善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村(居)情简介、两委班子、财务收支、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二是编制《瑞州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制度》《瑞州街道村(居)档案柜管理和查询规范》《瑞州街道村(居)公示栏管理制度》等制度,确保村(居)务公开做到“事项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
2024年瑞州街道办事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重大项目决策部署落实、政务信息、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财政、棚改拆迁、土地规划、安全生产、城乡环境整治、人事信息、乡村振兴等跟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明确由街道党委副书记分管、人大工委副主任协管、党政办主任、业务骨干担任信息管理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按照“三审三校”落实到位、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街办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拟稿、审核、审批、发布、监督五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按要求进行实时更新,共公布信息1194条。主要包括决策公开信息52条、执行公开信息33条(其中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17条,决策部署落实12条,规划计划4条)、管理公开信息57条(其中主要领导信息2条,政府机构2条,政务信息36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信息10条)、社会公益事业重点民生领域信息186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信息公开制度13条、村(居)务公开851条、以上信息均可通过高安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
瑞州街道畅通依申请公开、12345热线、你建言我来办、意见箱等渠道,最大程度帮助群众。同时,按照赣府公开办函〔20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针对本街道征地拆迁、涉访涉诉类信息公开申请较多等特点,建立了与申请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司法部门和法律顾问严格把关制度,有效提升了依申请公开服务企业和群众作用。12345热线2904件、未诉先办37件、投诉类279件、建议类74件、求助类64件。2024年度本街道未收到过任何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未对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过回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
1、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街道成立基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办公室牵头具体业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和更新。并组织召集全街道干部,部署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普及政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感。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批、考核等制度,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为抓手,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2、确保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3、高质量公开政府信息,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主动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的服务。街办及村(居)公示栏实时更新政策、财务、村务等信息,做到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实时告知。运用“大众语言”解码“政务语言”,尽可能将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通俗易懂化,进一步打造了“为民便民利民”政务公开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我办主要依托高安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示栏等方式面向广大群众发声,让群众能随时了解我办的工作动态。高起点谋划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日常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与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体系相结合,打造出“为民、便民、利民”的政务公开服务专区,为前来办事的公众提供更好、更便利的政务公开体验。以群众的思维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新模式,建立政策解读专员制度。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赣服通平台和赣政通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监督保障
瑞州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机关干部业务培训,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一、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二、加强对单位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三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通过常态化数字监测和日常自查,确保法定事项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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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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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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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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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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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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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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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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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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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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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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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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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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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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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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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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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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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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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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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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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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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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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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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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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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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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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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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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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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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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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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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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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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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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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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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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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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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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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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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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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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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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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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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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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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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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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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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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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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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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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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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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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不够;二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开形式重视还不够,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针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改革举措、民生政策、重点项目、规划计划,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采用接受访谈、线上专题解读、线下政策宣讲等方式,加强民生政策、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政策举措解读。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做到能公开尽量公开,提高群众对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四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质量,注重培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尽可能的多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创新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人、财、物方面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六是持续性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不断补充、完善专区材料,打造功能齐全、实用有效、具有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