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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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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通知要求,由高安市行政审批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高安市民中心A座402室,电话:0795-5282969,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安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有关安排要求,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企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网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41条,其中政府信息决策公开16条、执行公开20条、管理公开70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12条、公共资源配置23条、涵盖我机构简介、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财政信息、政府采购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和我市依申请公开制度相关规定,行政审批局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收集与回复,申请指南及申请渠道均在平台发布,服务咨询电话保障接听、保障受理。经统计核查,2024年我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推进政务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单位主要领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组员,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各股室按职责分工上报各领域信息,办公室负责信息审核、公开和督导,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是推进政务信息管理数字化。切实加大数据公开力度,以数字化管理为抓手,不断提升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真实性。三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凡公开信息必须经副组长以上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公开。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2024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为0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主要依托“高安市人民政府网”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对栏目信息进行调整和更新,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科学性、时效性。

)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校三审”机制,严格执行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审查、政策解读等规章制度常态化梳理公开信息,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截至目前,我未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

2025年,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善提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坚持从群众出发,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大对群众关注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服务实效,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图片解读、视频解读、文字解读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也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安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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