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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高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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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宜春市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的会议精神,经高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

二、总体要求

通过采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等方式,持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努力实现“四个明显、一个不发生”的目标,即: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明显降低,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周万辉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习杰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坚任副组长,政府办纪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13家相关单位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开展。

四、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分为推动安全宣教全覆盖,推动风险隐患深排查,推动交通违法大整治等三个方面13项具体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协作单位和完成时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的具体举措。(二)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领导干部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督导,研究解决问题。(三)做好统筹协调,形成行动合力。“宣防办”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服务工作,综合运用会商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考核通报等方式,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责。(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宣防办”要按照“一周一调度一通报、一月一小结一排名”要求,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成效缓慢的进行挂牌督办,约谈主要负责人。

    解读部门:交警大队

    联系电话:0795-529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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