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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高安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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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18]18号)和省安委会《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赣安[2021]22号)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化防溺水工作职责共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乡镇(街道、场、库、园区)和相关部门加强水域隐患排查治理,发挥涉水应急防控预警系统功效和水域巡查员职能,落实重点水域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格局,从源头化解未成年人溺水的风险,全面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全市各乡镇(街道、场、库、园区)中小学校,2023年6月至10月30日。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进一步压实防溺水工作责任,推动防溺水工作落细落实,各乡镇(街道、场、库、园区)、校专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每月开展2次全覆盖督查,在此基础上,暑假期间或其他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不定期督查形成政府分工负责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亡事故发生

解读人:郜军  联系方式:0795-5294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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