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对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环评结论等有关内容向公众告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江西省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锂长石矿40万吨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江西省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莲邦路
(4)建设性质:新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公布时同时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供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它相关补充信息,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见本公告后,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相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省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莲邦路
联 系 人:简工
联系电话:0795-2096588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江西九寨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洪都中大道145号第11层
联 系 人:汪工
联系电话:0795-5296977
邮 箱:262768141@qq.com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你对该项目了解程度
(2)你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3)你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4)你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5)你对该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提出反对意见者,请电话通知或发邮件等告知真实联系方式和反对理由,本评价将联系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并就相关合理意见进行落实,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个人信息可予以保密。
七、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江西省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