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相关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推动一季度强劲开局,实现“开门红”,现制定高安市2023年春节期间鼓励支持“稳投资、促生产、旺消费”措施如下:
1.支持企业稳产增产。对2023年一季度产值较2022年同期增长15%(含)以上且2023年一季度用电量较2022年同期增长10%(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1月21日-2月5日生产总用电按照每千瓦时0.1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奖励(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煤电等“两高”行业减半执行),单个企业用电补贴上限为50万元,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2.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对亿元以上新开工统计在库投资项目,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4亿元奖励2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4-6亿元的奖励3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6亿元及以上的奖励4万元,以统计局平台数支撑凭证为准。
3.大力促进消费。积极开展多项旺消费活动,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激发消费热情。发放30万元乘用车购车补贴,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前150名在高安购买的乘用车按照2000元/辆进行补贴(以本地出具的购置税发票、交强险发票为准);发放170万元电子消费券,主要用于零售业、住宿餐饮、文旅行业消费;开展“暖冬乐购”网络年货节活动,发放80万元补贴资金,鼓励传统商超拓展线上业务,鼓励支持市民线上购买年货。以上参与企业须为已入规限额以上企业。
4.帮助企业招聘员工。发动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开展用工、就业需求对接行动,组织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满足企业生产用工需求,推动返乡人员在家门口就业。支持企业开展培训,对企业新引进员工,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500元/人。
5.保障就业稳定员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3月31日。将去年已申请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底,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在2023年底前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6.助力企业引进人才。实施“1225”人才工程,对新进企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工作期间,连续两年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4000元/月;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两年,本人在高安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为10-40万元。具体细则参照《高安市“122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7.开通春节免费公交。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合理规划好路线,开通免费公交专线,方便企业职工上下班,便于企业组织生产。
8.做好要素保障和供应链畅通。加大对春节期间项目施工情况的监测调度,全力做好不停工项目用电、用水、用气、用工、砂石、水泥、商砼以及防疫物资等生产要素保障。强化运力调度,保障重点工业企业稳定生产和重点产业链运转顺畅。
9.强化包挂帮扶。包挂市领导带头走访帮扶不停工重大项目、不停产重点企业,加大调度和帮扶力度,详细掌握项目、企业春节期间施工和生产计划,以及施工原材料、生产要素储备等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鼓励重大项目能不停工就不停工、重点企业能不停产就不停产,形成更多产能和实物工作量。
10.指导压实安全环保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环保大局意识,守牢安全环保底线红线,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项目履行好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11.加快兑现各项惠企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即申即兑”方式,及时兑现中央、省、宜春市等各项惠企政策。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部门要抓紧兑现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各项稳投资、促生产、旺消费政策,确保及时发放到位。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严肃追责问责。
本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上述措施如与其他政策重叠,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