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贴 |
文件依据 |
《高安市关于持续稳固经济发展28条措施》(高办发〔2023〕7号) |
惠及对象 |
高安市内注册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
优惠待遇 |
1.对纳入宜春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贴的项目,由市财政给予全额配套。 2.对未列入省、宜春市技改补助范围的“在库”工业技改项目,由受益财政按照该项目购买技改全新设备开具发票(除税价格须在1000万元以上,且依法依规入统计库)的1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度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申请条件 |
1.申报主体是在高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失信行为,无环保、安全相关重大行政处罚记录,且近两年经营状况较好,上一年度纳税达到 50万元及以上。 2.项目立项不超过两年,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且统计已入库,完成投资额超过立项备案金额的30%。 3.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立项、环评、用地、节能、安评等相应前期手续,项目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无需办理上述手续的,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相应说明材料。 |
申请材料 |
高安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申请报告、购置设备发票等。 |
办理流程 |
1.收集企业申报材料;2.初步审核;3.专家现场核验;4.公示企业名单;4.联合财政发放补贴。 |
责任单位 |
市工信局、财政局 |
咨询方式 |
0795-5297526 |
政策名称 |
开展“企业上云用智”专项活动 |
文件依据 |
《高安市关于持续稳固经济发展28条措施》(高办发〔2023〕7号) |
惠及对象 |
电信、移动、联通等云平台服务商 |
优惠待遇 |
由市财政按新增成功上云数1000元/个奖励给相应服务商,每家云平台服务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
申请条件 |
在完成全市年度企业上云目标任务后 |
申请材料 |
业务合同+业务发票 |
办理流程 |
1、提交申请;2、市工信局、财政局审核;3、报请市政府批准拨款;4、市财政拨款至申请人 |
责任单位 |
市工信局、财政局 |
咨询方式 |
0795-5297526 |
政策名称 |
营业收入上台阶奖励 |
文件依据 |
《高安市关于持续稳固经济发展28条措施》高办发〔2023〕7号 |
惠及对象 |
规上工业企业 |
优惠待遇 |
对所有规上工业企业当年统计库数据中营业收入增速达50%-100%(含50%)、100%以上(含100%)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3万元。 |
申请条件 |
企业当年统计库数据中营业收入增速达50%-100%(含50%)、100%以上(含100%);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 |
申请材料 |
无 |
办理流程 |
统计部门提出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工信部门审核、提出奖励方案-方案报政府审议—发放奖励资金 |
责任单位 |
高安市工信局 |
咨询方式 |
0795-5297434 |
政策名称 |
工业企业入规奖励 |
文件依据 |
《高安市关于持续稳固经济发展28条措施》高办发〔2023〕7号 |
惠及对象 |
当年新增入规的工业企业 |
优惠待遇 |
对当年新增月度入规、年度入规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户5万元、3万元奖励。 |
申请条件 |
当年月度入规或年度入规。 |
申请材料 |
无 |
办理流程 |
统计部门提供入规企业名单-工信部门审核、提出奖励方案-方案报政府审议—发放奖励资金 |
责任单位 |
高安市工信局 |
咨询方式 |
0795-5297434 |
政策名称 |
新引进企业人才生活补助 |
文件依据 |
关于做好《高安市“122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有关政策待遇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
惠及对象 |
在高安市室内的机关实业单位或企业,以及在机关实业单位活企业工作符合条件的各类优秀人才 |
优惠待遇 |
符合条件1的给予生活补助4000元/月;符合条件2的给予生活补助1500/月;符合条件3的给予生活补助1000元/月 |
申请条件 |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企业支付年薪不低于25万元/年;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985”“211”院校本科生、高级技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3.全日制本科学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技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企业支付年薪不低于10万元/年 |
申请材料 |
1.申报人《高安市人才政策待遇申报表》《高安市人才政策待遇申报基本情况表》;2.申报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3.申报人引进手续、合同复印件;4.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位检索报告)。(以上清单一式两份,复印件应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经经手人签字、注明时间后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审核后归还) |
办理流程 |
1.申报人携材料清单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向主管部门(教体局、卫健委、工信局)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企业人才需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向乡镇(园区)申报再由工信局申报; 3.市委人才办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对申请人的综治情况、诚信和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联审; 4.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报市委人才领导工作小组; 5.政策享受情况在“高安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 6.市委人才办报市财政局复核,申请拨款; 7.财政拨款后将对应资金汇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
责任单位 |
市工信局 |
咨询方式 |
电话:0795-5297526(工信局) |
政策名称 |
高安市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 |
文件依据 |
《高安市关于持续稳固经济发展28条措施》(高办发〔2023〕7号) |
惠及对象 |
专精特新企业、制造单项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和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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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待遇 |
①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再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奖励5万元。②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小巨人”企业的由市财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③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由市财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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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获得“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和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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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免申即享 |
办理流程 |
①高安市工信局收集上年度获得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和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企业名单。②按照文件奖励办法,高安市工信局向市政府行文申请相关奖励。③高安市工信局向获奖企业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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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市工信局、财政局 |
咨询方式 |
0795-5297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