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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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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因灾返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强化底线思维,把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事件对农户生产生活影响降到最低,充分利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安排部署,健全并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机制,推进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千方百计做好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受灾地区、受灾对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针对性地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适用范围

将因灾造成生产生活困难、“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出现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因灾主要包括的灾害类型:

1.气象灾害暴雨、台风、强对流、低温雨雪冰冻等);

2.地质灾害

3.水旱灾害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工情等

、工作原则

(一)坚持协同,联动共享。推动健全跨部门沟通协助,及时共享灾害信息,及时推送风险监测线索,共同研判预警,协同应急救灾,强化跟踪监测,同向发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突出重点,防患未然。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出列村、多灾易灾等重点区域,关注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加强灾害灾情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及时制定落实防范预案,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前、成灾之前。

(三)坚持快速识别,先行救助。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开展识别认定,特殊情况下先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确保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把灾害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坚持整合力量,精准施策。强化资源统筹和政策支持,全力做好灾情应对和灾后帮扶,做到应急救灾精准,加强灾害跟踪监测和后续扶持,细化落实各类保障政策,针对性帮扶,确保因灾导致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解决,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切实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灾前监测预警

有关部门要持续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情监测预警,及时评估各类灾情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落实风险防范预案,筑牢防范因灾返贫致贫第一道防线。可能发生灾害事件前,要及时将有关预警情况部门共享,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必要时报请当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向农户发布预警。

(一)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加强暴雨、台风、强对流、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监测,对气象灾害多发地稳步推进气象灾害预警精细到乡镇。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域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分灾种、分乡镇、分行业的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和风险预警服务,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精细化灾害风险评估。优化提升突发事件预 警信息发布系统,推进与相关部门对接使用、与应急广播等信息发布渠道对接,发展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技术,健全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增强农村、山区、边远乡镇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和时效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推进气象预警纳入相关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建立实施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人员提前转移机制。(责任部门:气象局)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省级重点帮扶村、出列村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继续推进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工作,推进切坡建房风险排查与管控,防范因地质灾害返贫。为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人员转移避险、临时安置决策提供气象服务,提高地质灾害预防和临灾避险能力。(责任部门:自然资局、气象局)

(三)强化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加强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工情监测,特别是中小河流雨情、水情、汛情监测,稳步推进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雨情、水情监测全覆盖,滚动开展旱情监测分析。强化以流域为单位的短中长期预报,健全完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积极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预警。建立高效精准的预报预警体系,通过网站、广播、大喇叭、电视、微信等通道以及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洪水、干旱预警,做到区域和人员全覆盖,确保零死角、无盲区。坚持和完善强降水“631”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机制,根据逐6小时降雨落区预报,坚决果断、科学精准、有力有序做好危险区和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妥善安置工作。(责任部门:水利局)

(四)加强风险隐患防范应对。充分利用好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结合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排查和汛前防汛抗旱、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好灾害对困难群众影响的摸底排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薄弱环节,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认真做好检查核查,特别对受灾严重农户、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等受灾特殊困难群体和受灾脱贫乡村、多灾易灾农村乡村、省级重点帮扶村、出列村等重点区域开展因灾返贫风险排查和影响评估工作,深入分析研判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逐条跟踪督查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全部及时整改到位。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中发现隐患蠕动变形迹象,要迅速做好人员转移撤离,果断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及时化解风险隐患,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排查评估存在因灾返贫风险的对象和区域,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化解,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视情优化简化程序,落实“应纳尽纳”。对重大突发状况可导致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的,要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关键时刻可越级上报。(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局 自然资源局 应急管理局 气象局 水利局)

四、灾害应对救助响应措施

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协同处置应急机制,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灾害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共享掌握受灾地区、受灾农户、受灾等级等灾情具体信息,灾后及时组织开展灾情影响排查,重点掌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生产生活及重点地区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等损失情况。

(一)精准高效开展救灾救助。在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中,要加强对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出列村的支持,指导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重点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等受灾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应对帮扶措施,做好救助政策衔接。(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局 民政局)

(二)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及时开展因灾倒损房的鉴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因灾倒房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加强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排查调度,应急部门要建立工期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查和每月调度工作机制,帮助受灾群众尽快完成重建,早日搬入新居。要通过政府救助、政策优惠、社会捐助、亲邻互助、村组帮工帮料等方式协调解决问题,坚持重建工作与防灾避灾相结合,确保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科学高效。适当提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等受灾特殊困难群体和有因灾返贫风险受灾乡村的倒损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按规定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将倒损房恢复重建与其他政策项目有效衔接整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应急管理局 财政局

(三)保障受灾地饮水安全。受灾农村区域供水工程要明确专人巡查、定期报告,对因灾影响正常供水的地区,通过新开辟水源、应急调水、管网延伸覆盖、拉水送水、设立集中供水点等方式,保障基本饮用水供应。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对受灾农户饮水水源受到污染的,及时组织清理和消毒,确保水质安全。对集中供水设备损毁的,及时安排资金,集中力量开展损毁工程维修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水。(责任单位:水利局 财政局)

(四)及时落实因灾返贫监测帮扶措施。

1.落实防返贫监测机制。按照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要求,指导各乡镇、街道简化工作程序,缩短认定时间,将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通过设立绿色通道先落实帮扶措施再及时完善手续。(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局)

2.持续做好受灾监测对象救助帮扶。坚持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对于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帮扶保障措施,及时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确保应扶尽扶、应救尽救。引导辖内银行机构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 贷政策要求,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灾后恢复生产有资金需要、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支持力度,通过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优化业务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办理续贷或展期等方式满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贷款需求。(责任部门:民政局 银保监乡村振兴局)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各乡镇(街道、场、局、园)要夯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街道、场、局、园)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各行业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做好监测预警,落实行业帮扶责任。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合作,做好灾害、突发重大事件后预警监测、数据比对工作,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共同研判分析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承担行业帮扶责任,落实防止规模性返贫保障各项举措。

(三)健全沟通机制。各乡镇(街道、场、局、园)、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沟通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快速响应,及时开展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风险隐患发生后的预警监测,落实帮扶保障措施,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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