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文化馆创建于1949年10月,始称“高安县人民教育馆”,1951年10月改称“高安县文化馆”,位于桥南俱乐路,1993年高安撤县设市,遂改称“高安市文化馆”,并于1994年搬至现址锦惠路308号,占地面积20亩,馆房楼高5层,建筑面积5600平方。
高安市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一类文化事业机构,2021年被文旅部评为国家三级馆,主要职能是: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指导乡镇(街道、场)文化站文化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文化服务项目。
高安市文化馆内设群文科、群艺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办公室四个部门。馆内设排练中心、艺术培训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展示厅、艺术创作室、美术书法摄影俱乐部等,功能、设施较为齐全,是我市开展全民文化艺术活动的重要场所。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8:30--11:30,双休日及节假日按需开放。
机构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锦惠中路308号。
联系电话:0795-5282129。
临时闭馆会到高安文旅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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