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按照国务院、省、宜春市、高安街道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在街道党委、办事处高位推动下,我街道按照市明确的“1+2+17”任务框架,全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全街道上下安全发展理念更为牢固、安全责任更为夯实、风险管控更为有力、隐患整治更为彻底,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应该清醒认识到,我街道安全生产基础较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整体安全水平依然不高等问题。2022年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为全力打好收官战,深化落实全街道“作示范、勇争先、抓落实”活动年“四比四看”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我街道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根据《高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市政府、高安市委市政府以及街道党委、办事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梳理、找痛点、定措施、猛攻坚”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全街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瑞州街道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影响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分析研究,拿出管用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挖掘各类风险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快政策治本、源头管控、科技提升,着力解决历史性、根本性问题。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工作目标
围绕“坚决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项任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瑞州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确定的控制指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我街道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提升攻坚。健全落实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辨识评估、联合会商、闭环管控等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制度力量和科技手段,确保各类风险发现早、控得牢、管到位。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严格落实岗位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面梳理三年行动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二)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攻坚。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各村(居)、各部门要通过邀请专家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隐患;要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树牢“查出重大隐患也是成绩”的意识,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清单,跟踪督查整改到位,暂时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三)实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提升攻坚。全面复盘岁末年初“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持续盯紧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危险化学品、建筑陶瓷、烟花爆竹、消防、城市运行、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重拳出击、利剑出鞘,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实施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能力提升攻坚。认真执行项目立项、土地和资源审批、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企业项目准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严把审查验收关。严格对照国家最新产能布局及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以建筑陶瓷、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进行全面摸底;强化校车源头监管,严格审核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强化动态监管,着力解决校车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装备,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五)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升攻坚。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在建筑陶瓷、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推动企业深化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六)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提升攻坚。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三项任务,在全街道建筑陶瓷、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七)实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攻坚。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严格落实风险告知、确认和技术交底制度,针对性采取管控措施;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闭环管理,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认真执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用标准规范,施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要通过“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村(居)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着力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政府监管体系。
(八)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全面总结推广2021年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经验做法,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突出以冶金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建筑陶瓷、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和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行动,大力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着力查处安全培训走过场、制售倒卖假安全资格证、违章动火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人力支撑。
(九)实施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攻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巡回宣讲,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持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应急科普的解读宣传,创新方式、丰富载体,提升宣传质效。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进应急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不断提升群众防风险的警觉性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推动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十)实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提升攻坚。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全面总结全街道三年行动以来典型做法,着力将创新实践转化为法规制度,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推进长治长效。
(十一)实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攻坚。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城镇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燃气行业运行安全。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治销号制度,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治,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按时序完成整治。大力推进球墨、灰口铸铁和镀锌钢管等燃气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全面推广自有产权瓶使用,推动餐饮等公共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切断阀,对市场销售的燃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基本形成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管、安全有保障的信息化监管体系。
(十二)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攻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行动,强化重大危险源、油气储存、化工产业转移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落地,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强化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监管,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多部门监管协作和执法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化工安全学科建设和转移人才培养,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人员能力素质水平。
(十三)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攻坚。加强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一致性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依法取缔违规生产问题严重的企业;规范发展包车客运,优化公路客运结构;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推动发展专用校车和公共交通,切实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开展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动态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要时段公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五大曝光”及“七进”宣传工作。
(十四)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攻坚。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持续强化危大工程监管,重点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制度。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治理防范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安全隐患。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和明查暗访,建立每季度典型案例曝光机制。按要求报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差工地”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实施工业制造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攻坚。压实工贸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工贸行业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工贸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消除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的25项重大安全隐患;大力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反“三违”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双千工程”建设,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档升级,不断完善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狠抓工贸企业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突出抓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紧盯工贸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环节,从“五个一”(一顶帽子即安全帽、一根绳子即安全绳、一张单子即作业票、一个烟头、一件背心即反光背心)入手,全面提升企业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工贸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严格执法检查和处罚,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准狠实推进“打非治违”,采取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十六)实施建筑陶瓷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攻坚。严格落实《高安市深入推进陶瓷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陶瓷企业检修期间安全生产考核及复工复产验收。紧盯问题隐患整改,督促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突出加强停产检修和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持续加强高空、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以及委托外包、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督促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管理、物资储备、教培培训、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核等工作。
五、工作安排
从2022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前两年工作情况,结合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巩固提升”攻坚战任务及责任单位、时间表,科学部署推动;采取在线访谈、动员部署会等方式,全面、深入宣传“巩固提升”攻坚战具体内容及相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各村(居)和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3月底前要制定完成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推动“巩固提升”攻坚战落地落实。
(二)实施攻坚(2022年4月至9月)。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围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行业的“巩固提升”攻坚方案,强化攻坚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两个清单”,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集中突破等方式,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每月28日前,各村(居)、各三年行动牵头部门要将本月工作情况报街道应急管理办。
(三)总结提升(2022年10月至12月)。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突出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企业,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要加强督促指导,尤其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行业领域企业指导力度,帮助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评估。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2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好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务必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强化各项措施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各项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街道在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统一领导下,由推进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带队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协调。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统筹谋划、统筹推进。街道三年行动推进组办公室,负责全街道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三年行动推进组研究解决。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三年行动推进组或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实现长效长治,推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四)突出舆论引领。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浓厚的攻坚氛围。
(五)严格督导考核。街道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巩固提升”攻坚战进展情况,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街道通报,适时对各村(居)、各行业领域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迟报瞒报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省、宜春市、高安市将把“巩固提升”攻坚战纳入对各村(居)、各部门的巡视内容,街道安委会将把“巩固提升”攻坚战纳入综合督查、明查暗访及2022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瑞州街道2022年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各专题专项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
专题专项 |
目标任务 |
责任部门 |
整治措施 |
完成时限 |
进展情况 |
1 |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
开展专题学习。 |
街道安委会 |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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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 |
街道安委会和各村(居) |
及时下发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周密部署,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灯光秀、H5等多种形势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
202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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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扎实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街道安委会和各村(居) |
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提升安全意识。 |
202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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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扎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宣传教育工作 |
街道安委会和各村(居) |
充分运用各类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组织策划推出“燃气排查整治进行时”、“燃气安全隐患曝光台”、“燃气安全知识入户入企”、安全生产“五进”等系列活动,普及燃气知识,营造安全氛围。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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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各相关部门 |
1.认真宣贯新修改《安全生产法》中新增全员安全责任制规定,以法治方式推动责任落实。 2.落实好《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切实压实从业人员岗位责任。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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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
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体系 |
各相关部门督促各有关企业落实。 |
1.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建筑陶瓷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督促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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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并督促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
各相关部门督促各有关企业落实。 |
1.进一步完善并督促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相关制度。 2.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对“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 3.督促企业利用“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失控漏管。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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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
各相关部门落实 |
1.完善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并抓好落实。 2.落实好省安委办新修订的有关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4.落实好安责险管理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通过安责险管理平台,全面实现承保保险机构安全预防服务在线监测。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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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粮食加工业安全专项整治 |
各相关部门督促有关企业落实。 |
1.强化粮食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2.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加强督导协调,确保重大隐患治理效果。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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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危险化学品 |
防控危化品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 |
街道应急管理办 |
开展2020年以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回头看”。全面落实《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其他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符合相关要求,均要满足《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要求》。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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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 |
街道应急管理办 |
落实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两次重大危险源联合检查,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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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
街道应急管理办、街道劳保所 |
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包保责任人轮训。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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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展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
街道应急管理办 |
重点针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作业票证等方面开展整治。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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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
街道应急管理办 |
所有2015年及以前老旧项目、2016年以来转移项目所在化工企业安全设计诊断完成率达到100%,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完成率达到100%。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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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街道应急管理办 |
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推进企业基于信息化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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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消防 |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
城北派出所、瑞阳新区派出所、街道司法所、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有关部门、各村(居) |
出台加强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规范的停车管理。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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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消防 |
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街道应急办、有关部门、各村(居) |
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深化“八项工作措施”,围绕“管查灭”要求,细化落实“七项建设标准”,持续深入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标准化管理,开展达标创建“回头看”,不断发现和研究解决新风险及深层次问题隐患。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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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街道应急管理办、各村(居)、有关部门、中石化高安支公司、中石油高安支公司 |
完善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同”联合监管五项机制,深化消防安全“七查”措施。组建多行业领域人才参与的消防安全专家组、专业组,推行专家辅助检查制度,帮助解决技术性复杂性难题。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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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 |
城北派出所、瑞阳新区派出所、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街道应急管理办、有关部门、各村(居) |
贯彻落实《宜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推行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建立“电池质量监管、车牌照清理、非法改装打击、重点人员管理、充电设施建设、强化技防手段”治理模式。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改装等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等管理措施。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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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开展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城北派出所、瑞阳新区派出所、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街道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瑞州分局、市邮政公司、有关部门、各村(居) |
组织开展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取缔非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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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消防 |
开展锂电相关企业消防安全整治 |
街道应急管理办、有关部门、各村(居) |
加强锂电生产企业排查检查,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及时修订灭火应急预案,储备足量灭火药剂。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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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开展“三合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瑞州中心小学、城北派出所、瑞阳新区派出所、街道民政所、街道文化广播站、街道卫健办、街道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瑞州分局、有关部门、各村(居) |
持续推动落实“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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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开展自建房加工场所集中连片的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街道应急管理办、有关部门、各村(居) |
针对自建房加工场所集中连片的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因地制宜通过搭建管理平台、分类排查整改、分级评查验收、全程跟踪管控等方式,建立并落实自建房加工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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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瑞州中心小学、街道民政所、街道文化广播站、街道卫健办、有关部门 |
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行业部门,持续排查整治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强化消防综合监管,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分行业落实标准化管理。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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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 |
有关部门、各村(居) |
深入推进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减低火灾风险。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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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消防 |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 |
街道平安办、城北派出所、瑞阳新区派出所、街道民政所、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有关部门、各村(居) |
持续深化消防工作与基层网格管理的有机融合,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优化完善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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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
街道党政办、街道党建办、瑞州中心小学、街道司法所、街道劳保所、有关部门、各村(居) |
宣传、组织,学校、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村(社区)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各类培训教育、普法宣传、职业培训内容,完善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机制。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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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有关部门、各村(居) |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组织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物业管理人员、村(居)委负责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提醒谈话和教育培训,突出致灾原因、伤亡损失、责任追究、防范措施等方面内容,督促指导各方主体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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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有关部门 |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高层公共建筑 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分级负责、分类排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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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开展易地搬迁安置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街道乡村振兴站、有关部门、各村(居) |
将易地搬迁安置点、老旧小区等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美丽村(居)建设等,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以村(居)为单位,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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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消防 |
开展防盗窗(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
城北派出所、瑞阳新区派出所、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有关部门、各村(居) |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有人员住宿的合用场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村(居)所在地的集镇改造项目,组织开展防盗窗(网)摸底排查,通过依法拆除、引导拆改、遏制增量、强化管控等整治方式,解决一批隐患问题。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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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打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 |
街道司法所、有关部门、各村(居) |
学习借鉴省内外加强基层监管经验做法,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其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加强对村(居)承接消防执法赋权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支持保障。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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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建成“智赣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街道财政所、有关部门 |
按“立项统筹、分级保障”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合建成县级“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运维中心,数据对接汇入宜春市级“智赣119”平台和各级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实现对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和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及精准治理。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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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瑞州中心小学、城北派出所、瑞阳新区派出所 街道民政所、街道文化广播站、街道卫健办、有关部门、各村(居) |
重点村(居)和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配合打造一批规模化应用示范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不少于40%完成物联网改造,在“九小场所”等高风险领域配合普及安装NB智能烟感。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10%以上增幅。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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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消防 |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
街道劳保所、街道应急办、有关部门、各村(居) |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升级燃烧室、烟热室模拟训练设施并开展高温、浓烟、黑暗、轰燃等适应性训练。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社会消防力量建设。配合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机制。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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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
有关部门、各村(居) |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数据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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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开展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街道卫健办、街道文化广播站、有关部门、各村(居) |
分析评估本地储能设备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医养结合、私人影院、婚纱影城等新业态风险,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按照业务相近原则,明确部门管理责任。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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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开展工业用房、农村自建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街道文化广播站、市场监管瑞州分局、有关部门、各村(居) |
住建、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消防救援等部门,针对工业用房、农村自建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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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消防 |
开展金属夹芯板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市场监管瑞州分局、有关部门、各村(居) |
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并落实金属夹芯板房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治理措施,强化金属夹芯板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监督管理。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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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开展电气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瑞州供电所、瑞阳供电所、有关部门、各村(居) |
发改(能源)、电力、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电气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电气火灾风险研判、用电安全治理、数据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处置、业务交流培训,提升电气火灾防控水平。 |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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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道路交通 |
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性 |
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有关部门、各村(居) |
开展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推动加大“一灯一带”(信号灯、减速带)和“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建设力度。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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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道路交通 |
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性 |
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有关部门、各村(居) |
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多部门联合排查,建立清单,落实整改,长效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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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加强重点违法行为整治 |
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有关部门、各村(居) |
动态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要时段公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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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
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有关部门、各村(居) |
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持续增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品牌影响力。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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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有关部门、各村(居) |
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加强重点时段主题宣传和预警提示。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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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有关部门、各村(居) |
发动社会组织和公益企业,深入农村、学校、驾校、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讲。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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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交通运输 |
督促落实“双段长”制管理制度 |
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相关村(居) |
督促各级“双段长”落实定期会议、信息互通、联合巡查等具体工作,推进“双段长”制落地生效。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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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推进全街道公铁并行路段护栏移交工作 |
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相关村(居) |
公铁并行路段护栏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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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巩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成果 |
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相关村(居) |
全面验收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情况,对重点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同时结合验收检查进行“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同步推进未完成的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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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交通运输 |
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
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相关村(居) |
深入开展高处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及使用管理、桥梁薄壁墩翻模爬模、桥梁盖系梁施工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及一线作业人员岗前安全风险告知、安全作业确认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违章作业行为。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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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城市建设 |
加强农村住房安全指导,搞好农民住房安全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街道乡村振兴站、有关部门、相关村(居) |
1.继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农村自建房危房整治。 2.实施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强动态监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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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加强排水管网建设质量管控 |
各村(居)为责任主体,街道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
1.加强排水管网管材市场监管,对管材质量进行抽查,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 2.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严格竣工验收管控,对违反相关标准规范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理。 3.加强排水设施养护质量监管,严格排水管网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对违反相关标准规范的管网养护检测单位进行处理。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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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
各村(居)为责任主体,街道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
各村(居)是城镇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着力抓好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认真研究解决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将城镇燃气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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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各村(居)为责任主体,街道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
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治销号制度,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治,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按时序完成整治。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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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 |
各村(居)为责任主体,街道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
大力推进球墨、灰口铸铁和镀锌钢管等燃气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 |
2022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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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信息化管理 |
各村(居)为责任主体,街道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形成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管、安全有保障的信息化监管体系。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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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城市建设 |
压实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
各村(居)为责任主体,街道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
住建、城管部门:负责编制城镇燃气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城镇燃气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施工许可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实施经营许可,依法查处存在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行的综合评价;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发改部门:负责城市供气设施项目核准工作,牵头协调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和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通行秩序管理。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保障城镇燃气用地工作,统筹城镇燃气建设场(站)的规划、选址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从事城镇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的监管,按职责对城镇燃气道路、水路等运输环节进行管控,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城镇燃气的行为。 工信部门:负责民爆等行业的用气监管,督促加强用气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商务部门:负责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燃气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液化石油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授权或者委托,组织开展燃气事故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及检验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的行为;推动充装单位建设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确保充装人员以及气瓶检验情况等信息清晰可追溯。 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城镇燃气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和指挥城镇燃气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参加其它燃气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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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提高城镇燃气物防、技防能力 |
各村(居)为责任主体,街道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
全面推广自有产权瓶使用,推动餐饮等公共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切断阀,对市场销售的燃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进行检查。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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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危险废物 |
提升涉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
街道环保站、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1、开展陶瓷企业煤焦油指导检查; 2、开展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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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加大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
街道环保站、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遏制非法转移、非法倾倒、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
2022年11月底,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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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进一步规范“煤改气”工程安全设计和明确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
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 |
2022年11月底,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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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健全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
街道城建土管办、街道棚改办、街道重点工程建设办、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1.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地方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 2.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 |
2022年11月底,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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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完成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任务 |
市卫健委、街道应急管理办、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
2022年11月底,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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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烟花爆竹 |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
街道应急管理办、各村(居) |
持续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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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
街道应急管理办、城北派出所、瑞阳新区派出所、市场监管瑞州分局、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无证经营行为。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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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建筑施工 |
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
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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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监理单位落实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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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 |
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落实《住建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开展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的处罚;各部门协调配合,落实事故查处和督办机制,对事故责任企业实行市场联动惩戒。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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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狠抓危大工程风险防控 |
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继续实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每月上报制度。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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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落实住建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
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各村(居)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督促事故多发地区、行业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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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特种设备 |
强化隐患整改 |
市场监管瑞州分局、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针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台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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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
市场监管瑞州分局、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在整治过程中,重点检查企业自查巡查记录,着力提升企业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意识。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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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商贸 |
强化安全培训 |
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组织开展全街道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干部业务培训,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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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开展大型商场消防安全整治 |
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督促大型商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整改,重点整治消防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上锁等问题隐患。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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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加强大型商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
街道有关部门、各村(居) |
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好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大型商场建立微型消防站。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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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校园 |
安全宣传进学校 |
瑞州中心小学、城北派出所、瑞阳新区派出所、瑞州交通执法中队、街道养路队、市场监管瑞州分局、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
通过开学第一课、班会、黑板报、手抄报及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积极开展国家安全、防溺水、交通、消防、防欺凌、反邪教、防电信网络诈骗、防非法校园贷等各类安全宣传与教育,积极推进各类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
2022 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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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 |
瑞州中心小学、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
按照“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强化联动治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突出治理重点,强化督导问责,深入推进学校安全区域建设,努力构建平安校园。强化部门联动治理,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
2022 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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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校园 |
推进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瑞州中心小学、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
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推动问题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风险自知、问题自查、隐患自改”承诺管理机制,全面消除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2022 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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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九小”场所综合整治 |
瑞州中心小学、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
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原则,全面加强全街道教体系统“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类建立台账,消防要求不达标的“九小”场所全面进行停业整改,建立健全全街道教体系统“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
2022 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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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教体系统防盗窗(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瑞州中心小学、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
大力宣传开展防盗窗(网)整治的重要性,集中整治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最大限度提升校园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
2022 年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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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旅游 |
进一步推动旅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
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开展风险评估、危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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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 |
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
督促旅行社选用有资质的汽运公司;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指导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加强境内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在旅游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旅游安全;督促旅行社购买责任险。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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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旅游 |
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管理 |
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
督促A级旅游景区依法核定并严格执行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健全完善客流预报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A级景区内特种设施(设备)管理,特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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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督促指导星级饭店管理 |
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
督促星级饭店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开展风险评估、危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制定食品、消防、卫生安全等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督促特种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从业从员持证上岗;加强文明用餐宣传。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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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能源 |
推进能源行业领域隐患的整改,督促涉电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
1.强化能源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2.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加强督导协调,确保隐患治理效果。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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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农林水 |
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严格农用机械驾驶人考试制度 |
街道农办 |
完善驾驶人档案,严格农机具操作培训。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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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林业安全专项整治 |
街道林办 |
1.扎实开展林业国有经营单位、涉林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强化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强化对森林防火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重点区域内火灾隐患清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整治。。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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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完善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
瑞州水务站 |
1.制定全年水利综合督查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水利综合督查,重点督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情况。 2.不定期开展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3.强化安全隐患辨识、整改及重大危险源排查与管控。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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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