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向高安市交办了一批反馈问题,高安市委、市政府高度对此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调查核实,对调查属实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护好高安市生态环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将相关反馈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宜春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问效电话:0795-3990010。
高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序号 |
反馈问题 |
主要措施 |
措施进展情况 |
1 |
(四十二)江西省矿山开发方式粗放,生态修复严重滞后,饮用水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到位,需要引起重视。 |
措施1:2022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高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十四五”期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
2022年6月14日,《高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单位选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经过第三轮公开招标,已选定技术单位。技术单位已编制完成初步成果,已组织征求意见3次和听证,后提交宜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获通过,现已实施。 |
措施2:2022年8月前,编制完成《高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合理布局全市矿山开采规划区块,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指导全市矿山向绿色开采转变。 |
《高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上报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已批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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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3:对上级交办或自查发现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疑似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督促问题落实整改。定期对全市自然保护地开展检查工作。 |
已对省林业局下发江西高安锦江国家湿地公园的七个疑似问题卫片图斑到现场进行了核查,拍照取证、如实上报、提交佐证材料,通过了上级核查。同时利用天上照(卫片)、地上查(现场核查)、图上核(对照森林资源一张图成果比对)等多手段打击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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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4:到2023年底前进一步加强我市县级及县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管控,实时关注掌握我市已建设完成的县级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及时排查、发现、整改问题,提升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
1.对我市水源地每月至少一次巡查,并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农村污水进行了综合整治。2.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回头看”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9份督办函,目前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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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5:2023年底前,完成我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
主要是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拆除了与饮用水保护无关的设施等,并在一级保护区建设了围护栏,设立了标识牌警示牌等,完成了我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